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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甦醒屢伸鹹豬手還扯掉她胸罩示眾 重判11月定讞

26歲劉姓男子曾因車禍一度成為植物人,幸運甦醒後竟多次在公共場所性騷擾陌生妙齡女子,今年2月在捷運站對牽著Ubike單車的妙齡女子襲胸,遭質問竟惱羞成怒將女方壓制在地、強行脫下上衣和胸罩;最高法院今駁回他的上訴,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定讞。(情境照)

26歲劉姓男子曾因車禍一度成為植物人,幸運甦醒後竟多次在公共場所性騷擾陌生妙齡女子,今年2月在捷運站對牽著Ubike單車的妙齡女子襲胸,遭質問竟惱羞成怒將女方壓制在地、強行脫下上衣和胸罩;最高法院今駁回他的上訴,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定讞。(情境照)

2020/11/30 17:2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26歲劉姓男子8年前出車禍一度成為植物人,幸運甦醒後仍重度身心障礙,多次在公共場所性騷擾陌生妙齡女子,今年2月變本加厲,在台北捷運府中站旁對牽著Ubike單車、迎面走來的妙齡女子襲胸,遭女方質問,他竟惱羞成怒將女方壓制在地、強行脫下上衣和胸罩;最高法院今駁回劉姓男子上訴,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定讞。

高院二審時除了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並依性騷擾罪判劉男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此部分依法不得上訴三審,而於二審定讞。

高院審理期間,合議庭根據劉男犯後態度,以及3件性騷擾前案(其中2件審理時被害人撤回告訴),認定劉男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罕見裁定羈押。

判決指出,今年2月24日早上9時許,被害人小蘭(化名)當時牽著Ubike經過府中捷運站2號出口附近,迎面與劉男擦身而過,卻慘遭襲胸,她不甘遭辱,當場抓住劉男衣領質問「你幹嘛摸我?為什麼要這樣」?

劉男惱羞成怒,反問小蘭有何證據,雙方爭吵進而拉扯,身高190公分、體重逾120公分的劉男,仗著體型優勢竟出拳攻擊、毆打僅155公分高、50公斤重的小蘭,打傷她頭部和背部,輕易將她壓制在地,不顧她反抗及一旁路人高聲勸阻,當眾把小蘭的衣服及胸罩扯下來,害她在大庭廣眾之下赤裸上半身示人。

現場多位民眾看不下去,見義勇為出手協助制伏劉男,報警處理,小蘭也不甘受此羞辱,堅持提告。劉男否認襲胸,還說:「是她先突然抓住我的衣領、罵我三字經、脫掉我的褲子,我才把她的上衣與胸罩拉下來,我也沒有打她」,否認猥褻她。

新北地院一審認定劉男說詞不實,認為劉男自2016年間起,每年均有至少一次在公共場所性騷擾異性,仍不知悔改,致使小蘭在大庭廣眾赤裸上半身,侵犯小蘭身體自主權和隱私權,眾目睽睽犯案竟仍矢口否認犯行,未賠償也未爭取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性騷擾罪判刑4月。

二審高院審理時,劉男仍否認犯行,二審合議庭認定他犯行 明確且毫無悔意,將劉收押,且認為一審未考量劉男是累犯,量刑過輕,故加重改判,依強制猥褻判刑11月、性騷擾判5月。強制猥褻部分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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