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竟有這款女兒!車禍肇事竟謊報母名

新北地檢署認為,警方有調查核對其人別資料真實性,非僅憑現場供述認定,因此予卓女不起訴處分。
(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認為,警方有調查核對其人別資料真實性,非僅憑現場供述認定,因此予卓女不起訴處分。 (記者陳慰慈攝)

2019/07/20 10:5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1歲卓姓女子騎機車追撞前車,害前方機車洪姓駕駛及後座鄒女摔車倒地,身上有多處擦挫傷,員警獲報前往現場處理時,卓女竟對謊稱是其母,提供母親年籍資料給警方,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送辦,但新北地檢署認為,警方有調查核對其人別資料真實性,非僅憑現場供述認定,因此予卓女不起訴處分。

去年2月12日晚間11時,卓女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時,不慎追撞前方機車,害洪姓駕駛及後座鄒女摔車倒地,造成洪男與鄒女屁股、膝蓋、腳踝擦挫傷,員警獲報後前往現場處理,卓女竟向到場員警自稱是其母,並提供母親的年籍資料給員警製作交通事故現場圖,警方事後發現卓女謊報,認為造成警方調查車禍肇事人的正確性,因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卓女送辦。

但檢察官認為,車禍駕駛人真實年籍及警員所製作的現場圖具體內容,警方仍需後續進行實質審查,以核認真實性,而非僅憑卓女現場供述逕作認定,認定卓女行為不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構成要件,而卓女車禍肇事,則已被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新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