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街友反遭持菜刀砍頸 好心男選擇原諒
2019/07/16 21:1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好心人見林姓街友窮困潦倒,居無定所,帶他回家照顧,不料,今年間竟遭林男持菜刀狠砍頸部,送醫撿回一命;案發後,林男到醫院照料被害者,吳男也選擇原諒,加上經醫院鑑定,林男當時受精神疾病影響,新北地院合議庭按規定減刑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林男2年徒刑。
據了解,現年47歲的林男自青少年時期就疑有幻聽症狀,他當時覺得對聲音干擾還可控制,又無經濟能力,未即時就醫治療,導致病情日益加重。
直到38歲時,林男與家人發生衝突,遭趕出家門,開始在新北市三重、新莊、萬華等地流浪,居無定所,且受精神症狀及工作能力退化影響,無法穩定工作,淪為列管街友,常向萬華社福中心求助。
吳男結識林男後,發現他生活潦倒、居無定所,邀他與其姪子3人同住、照顧,不料,今年1月27日凌晨0時許,林男誤以為吳男要趕他出門,失控衝到廚房拿菜刀,朝吳男頸部狠砍,還嗆說:「我要讓你死」,吳男姪子發現後趕緊報警,將吳男送醫,撿回一叩。
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但合議庭判定林男所為有殺人不確定犯意,依殺人未遂論處,不過,由於醫院鑑定,林男犯案時受到精神障礙影響,辨識行為違法等能力顯著降低,依刑法19條規定減刑。
另審酌,林、吳2人情誼頗為深厚,被害者住院期間,林男有到醫院照顧,吳男也表達不向林男求償、提告,若科以最低刑度之刑,猶嫌過苛,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情輕法重,顯堪憫恕,依刑法59條規定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