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雇用中國籍船員在境內漁撈 船長遭移送法辦
2019/06/17 20:34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海巡署艦隊分署淡水海巡隊今天執行海上巡邏勤務時,在竹圍6.2浬處海域登檢一艘高雄籍的漁船,意外發現林姓船長違法雇用中國籍船員在境內水域從事漁撈作業,海巡人員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制止該漁船繼續作業,並將林姓船長帶回偵辦,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
海巡人員今天表示,根據現行法令,台灣漁船船主所僱用的中國籍船員僅能依「境外僱用、境外作業、過境暫置」原則辦理,故中國籍船員隨船進入境內水域內,僅得於暫置場所、指定碼頭區域或原僱用漁船上,從事卸魚、整補漁具、補給等漁業行為,不能從事漁撈作業。
艦隊分署表示,該艘漁船上有台灣籍的林姓船長,以及5名印尼籍船員、3名中國籍船員共9人,林姓船長在境內海域非法僱用中國籍船員漁撈,涉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4款,海巡人員蒐證後將該船隻押返隊,並依法將林姓船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