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大了!偷倒廢棄物 曳引車駕駛賺2.5萬元被判刑1年3月
2022/08/15 08:4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名間鄉國道3號聯絡便道,去年8月被傾倒84立方公尺的廢塑膠混合物,警方從監視器追查到是一部曳引車偷倒,曳引車廖姓駕駛為賺2萬5000元報酬,原要載至委託人指定的台南某地點,但因下雨無法放在指定地點,就開車到南投縣名間鄉傾倒在國道聯絡道,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將廖男依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犯罪所得2萬5000元沒收。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7、8日傍晚,廖姓男子透過無線電與名叫「阿偉」的人聯繫,約定以2萬5000元為代價,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至台82線快速公路水上交流道附近,裝載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塑膠廢棄物84立方公尺,載往「阿偉」所指定位於台南的不詳地點,「阿偉」也當場付2萬5000元。
後來因下雨,廖男無法將這批塑膠廢棄物置放在「阿偉」所指定的台南某地點,8月11日凌晨1時許,索性開著曳引車,將一車的塑膠廢棄物載運至南投縣名間鄉國道到萬丹村的聯絡道,即國道233.049公里處下方涵洞口處傾倒。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廖男自述因疫情期間工作減量為增加收入才載運塑膠廢棄物並亂傾倒,其無視於政府宣導環境保護對社會大眾健康、地球大自然、人類後代子孫居住環境的重要性,只圖一己私利,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即擅自清除、處理廢棄物,並任意傾倒堆置,妨害公眾往來的安全,惟衡酌廖男坦承犯行,離婚須扶養母親和子女的家庭狀況,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