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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突停外側車道、機車追撞亡 駕駛判刑6月

大貨車無故突停在外側車道不動,導致機車追撞其左後方傷重死亡,大貨車駕駛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6月,緩刑2年。(記者陳鳳麗攝)

大貨車無故突停在外側車道不動,導致機車追撞其左後方傷重死亡,大貨車駕駛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6月,緩刑2年。(記者陳鳳麗攝)

2020/09/20 16:0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小心!若非停等紅燈,千萬不要突在車道停下!南投縣有部由林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不知何故在道路的外側車道停下,致使騎在後方的機車騎士,未注意該車停住而撞上大貨車左後方,騎士頭胸腹受重創送醫急救後仍死亡。因林男已賠償死者家屬,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以過失致死罪名,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63歲的林姓大貨車駕駛,去年6月傍晚5時多,駕駛大貨車行經埔里鎮台21線,在該路48.8公里附近外側,不知何故突然將大貨車停在車道上,讓其他車輛無法從外側車道通行。

當時剛好有李姓男子騎乘機車,跟大貨車同向行駛,騎到大貨車後方,不知該車是停止狀態,李姓騎士不慎撞擊大貨車左後方,當場頭胸腹腔受到重創,送醫救治後,仍於當日因創傷性休克死亡。

林姓大貨車司機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期間,即坦承犯行並與死者家屬和解,檢察官起訴時即請法官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

南投地院法官理該案時,林姓大貨車駕駛也已履行大部分損害賠償,因此法官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且認為林男應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所處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宣告緩刑兩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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