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犬貓 苗縣動員清除私設獸鋏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展開不定時巡山搜查行動,今年已接獲通報案件九件,呼籲切勿私設獸鋏或山豬吊,以免觸法且嚴重危害動物福祉。(縣府提供)
〔記者彭健禮、蔡政珉/苗栗報導〕獸鋏及山豬吊等獵具造成犬貓等動物斷腿、跛腳等重大傷害案件時有所聞,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展開不定時巡山搜查行動(見圖,縣府提供),今年接獲通報九件,呼籲勿私設獸鋏或山豬吊,以免觸法且嚴重危害動物福祉。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管制巡查人員巡山需穿著全身裝備、雨鞋手套,跋涉山區崎嶇泥濘小徑,用長棍細心搜索可能隱蔽在雜草叢中的獸鋏或山豬吊,每次巡山所需時間約三到四小時。
動保所指出,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十四之一、十四之二條規定,使用含彈簧的金屬材質套索(即為山豬吊)及捕獸鋏捕捉動物者,或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可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且得直接排除或拆除並銷毀獸鋏或山豬吊,若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二十萬至二百萬元罰金。
苗縣府也持續針對五金行稽查,並在可能設置獸鋏山豬吊的山區懸掛布條宣導及學校教育,民眾若發現獸鋏或山豬吊蹤跡,可撥打動物保護專線一九五九。
石虎頭部遭撞傷 搶救無效亡
另外,苗栗縣通霄鎮通灣巡守隊員十四日凌晨五點多發現一隻石虎倒臥在通灣里一處農路,傷勢嚴重,緊急通報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因受傷石虎當下狀況不佳,轉送位於南投縣的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搶救,一度傳呼吸狀況穩定,但昨天因太虛弱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