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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訐譙老公、咒公婆「去死」 悍妻被休了

苗栗地院法官認雙方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准阿強與小蘭離婚。(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地院法官認雙方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准阿強與小蘭離婚。(記者彭健禮攝)

2020/10/17 19:06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男子阿強與妻子小蘭(均為化名)婚後常有爭執,不久即分房,並已分居近2年,小蘭常以粗話辱罵阿強,甚至詛咒阿強及公公婆婆「去死」;阿強受不了,提起離婚訴訟,也不見小蘭出庭。苗栗地院法官認雙方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准阿強與小蘭離婚。

阿強向法官訴苦說,他與小蘭於2009年5月結婚,婚後常有爭執,不久2人即分房,前年11、12月間分居至今,小蘭常以粗話辱罵他,甚至詛咒他及他父母「去死」,也曾表明希望離婚,2人於前年7月間曾簽立離婚協議書,但因故未辦理登記。

法官傳喚證人阿強的父親,他證稱,兒子和媳婦從結婚到現在相處不是很好 ,為了小事媳婦就會大吵;2人自前年年底開始沒有同住,曾經要離婚,他身為家長有勸說不要離婚,但2人有一起當面說希望他跟太太當2人離婚的證人;他孫子回老家的時候,也有說「媽媽會跟爸爸吵說要離婚,會罵爸爸早點去死」,講得話很難聽。

小蘭經法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阿強所言堪信。

法官另審閱阿強提出與小蘭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小蘭動輒以「死」、「去死」尖酸字眼辱罵阿強及公公婆婆,實足致原已不睦之感情更加疏離、形同陌路,顯見2人婚姻僅徒具婚姻形式,實質上已無夫妻共同生活可言。因而阿強據以請求判決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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