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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走在斑馬線上行人 汽車駕駛遭起訴求重刑

孫姓男子駕車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並求重刑。(記者林嘉東攝)

孫姓男子駕車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並求重刑。(記者林嘉東攝)

2021/04/07 14:4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孫姓男子去年11月間某日清晨駕車,行經基隆市中山區西定路時,撞上正步行穿越斑馬線的許姓路人致死。基隆地檢署今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另以孫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能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請求法官加重其刑至2分之1。

起訴指出,孫姓男子去年11月間某日清晨6點半,駕車沿基隆市中山區西定路往復興路方向行駛,行經復興路和新西街口時,許姓路人正好步行通過斑馬線。

孫男閃煞不及撞上許,造成許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中樞神經衰竭不治。

基隆地檢署認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顯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孫男駕車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肇事,致許傷重身亡,顯有過失,請求法官加重其刑至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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