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趁父親病危領走5百多萬存款 法官判子須全賠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未能證明父親有贈與行為,判他需給付父親529萬餘元。(示意圖)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未能證明父親有贈與行為,判他需給付父親529萬餘元。(示意圖)

2019/08/14 09:5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黃姓老翁因年歲已高且疾患纏身,一度命危,黃翁兒子趁著父親意識不清時,領走529萬餘元存款。黃翁救回一命後,到兒子家居住,卻遭到他暴力相向、威脅,只好搭車到女兒家。黃翁認為,兒子領走自己的積蓄,已有侵權行為,要求他賠償。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未能證明父親有贈與行為,判他需給付父親529萬餘元。

黃翁向法官表示,自己在2016年11月起,帶著存摺與印章和兒子同住,隔了一個月因肺炎發作,住進醫院,直至隔年1月29日都在醫院治療;就醫期間意識失智不清,加上罹有帕森金氏症,這段期間無行為能力,出院後卻遭兒子以暴力、恐嚇的方式威脅,3月緊急離開兒子家,跑到女兒家居住,因為情況緊急,來不及帶走存摺與印章,後來補辦時,才知道613萬餘元的存款,已被兒子領走。

黃翁也向法官指出,就算在住院期間有同意將這筆錢贈與兒子,但出院之後被他暴力相向,逃到女兒家,自己應可依民法規定撤回贈與。

黃男則向法官辯稱,這筆錢是父親所贈與,當時因為擔心他病危,才會趕緊將錢領出,自己也有父親贈與時的錄音,並非盜領,而自己只有領取其中的529萬4561元,另外的83萬7540元,並非自己領取;此外在2017年1到5月間,共回存了300萬餘元,如果真的盜領,又何必將錢回存,明顯違反經驗法則。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黃男宣稱錄下的2段錄音檔,1段沒有錄到黃翁的聲音,另外1段則聲音很模糊,且與黃男製作的譯文有所差異,無法證明黃翁要將存款贈與兒子,故判處黃男需賠償父親529萬4561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基隆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