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檢偵破賭博電玩火速偵結「老鼠」換錢給賭客手法曝光
2019/07/18 15:3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忠二路「大千」電子遊藝場,5月間被檢警查獲胡姓負責人雇用的吳姓「老鼠」竟大辣辣在遊藝場旁超商內,換現金給賭客。基隆地檢署火速偵結,今天將胡、吳與2名女開分員等4人依「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起訴。
基隆市警局督察科靖紀小組接獲情資,基隆市仁愛區忠二路「大千」電子遊藝場經營賭博,有被害人慘輸,血本無歸,暗中蒐證數月,報請檢察官林渝鈞指揮偵辦,5月1 日深夜11時許搜索「大千」電子遊藝場。
檢警當場在店內扣到11萬5300元賭金,查扣水滸傳、打虎機台、齊天大聖等67台賭博電玩機台,將胡姓負責人、吳姓「老鼠」(俗稱換錢給賭客者)、黃姓與陳姓2名女開分員與鄭姓等3名賭客帶回偵辦。
起訴書指出,賭客進入「大千」店家後,持現金與陳姓或黃姓女開分員,依一定比例開啟機台分數後,賭客再以開分押注分數,如押中可贏得不等倍數押注分數,若未押中,押注分數則歸該店家所有。
賭客若欲結清分數時,由開分員負責洗分,兌換等值積分卡,客人再將積分卡自行帶回,如欲換現金,由2女聯絡吳前往遊藝場旁超商等候,賭客再帶著積分卡前往超商內與吳兌換成現金。
不過,胡只承認有雇用黃女、陳女在店內開分,否認僱用吳男替客人兌換現金;吳也否認受雇,甚至否認替客人兌換現金。
不過,李姓、王姓與鄭姓等3名賭客指證歷歷,供出店家如何兌換現金給他們,3人的說法如出一轍。
檢方因此依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將胡、吳、陳女、黃女等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