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撂重話 酒駕員警2大過免職
〔記者葛祐豪、黃良傑/高雄報導〕針對六龜分局員警連續兩次酒駕事件,高雄市長陳其邁昨在市政會議再撂重話,下達禁酒令,強調「開車當然就是嚴禁喝酒」,他並痛批六龜分局長離譜,短時間內有2件酒駕,要求完成六龜分局長的行政處分,市府下午立即開會,決議謝姓員警酒駕累犯一次記2大過、免職,茂林分駐所所長高鑽考核監督不周,調鳳山分局加重記過2次,分局長李崇偉加重記過1次。
六龜分局 1個月兩員警酒駕
本月6日晚間,高雄市六龜分局萬山派出所吳姓前所長,酒駕發生擦撞車禍,23日又傳出六龜分局謝姓員警開車酒駕自撞,分局先對該員警記一大過及調職處分。但傳出陳其邁要求警察局,針對肇事警員記兩大過免職。
陳其邁昨參加市政會議,他告訴在場局處首長,吳姓前所長值勤之餘,酒駕發生擦撞車禍,當時已經要求警察局務必檢討改進。但在上週五,六龜分局又有一名員警涉及開車酒駕自撞,酒測值高達1.2毫克,已經到達恍神、視力模糊的生理現象。
陳其邁強調,社會大眾對於酒駕,可以說深惡痛絕,常常也造成家庭悲劇,所以這兩起短時間內警察重大違紀事項,希望警察局就行政責任查處,應該從嚴從速。
為了整體紀律 陳其邁下禁酒令
他說,也必須加強警察同仁,對於酒駕整體紀律的要求,「務必把禁酒令,下達到全體同仁,假如要喝酒,那就不要開車,開車當然就是嚴禁喝酒!」
批執法人員酒駕 如何以身作則
市政會議後,陳其邁接受媒體聯訪時說,酒駕1.2毫克,幾乎是處於半夢半醒之間,神智不清情況下又再犯,「身為執法人員,酒駕1.2毫克如何去取締酒駕?自己都沒辦法以身作則」,所以他要求警局,針對此個案從嚴處理。
醉茫茫還開車 要求從嚴處分
針對要求嚴懲,陳其邁表示本來就有法源依據可以處理,喝得醉茫茫還開車,他絕對無法接受,要從嚴處理此個案。此外,「六龜分局長也實在離譜,短時間內有兩件酒駕,在幹什麼呢?所以我要求從嚴從速處分!」
市警局表示,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對酒駕累犯的員警加重一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已攸關酒駕謝姓員警的工作權,必須經過市府考績會核定,當事人若不服可提申訴救濟。
陳其邁酒駕零容忍 社團肯定
針對陳其邁特別宣示,「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喬琪肯定他貫徹「酒駕零容忍」的市政治理措施。
該協會表示,根據警政署資料顯示,高雄市酒駕傷亡人數,一直居全國前茅,警員酒駕更是時有所聞,希望在陳其邁特別重視下,高雄市酒駕防制,有很大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