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光電場濫墾山林 環境部評估加嚴設置標準
2025/07/15 19:21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
巨大的太陽能光電板一路延伸「吃掉」大片山林,距離下方和山里聚落僅百公尺。(記者李惠洲攝)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場違法開墾,山林童山濯濯,引發社會譁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16日)邀請環境部長彭啓明、經濟部長郭智輝針對「光電設施對環境影響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環境部今日傍晚送至立法院的書面報告直指,高雄大樹光電案開發單位未遵守電業籌設許可規定,及違反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等法令所致。環境部將研議評估加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認定標準」的可行性,並納入「環評總體檢」,通盤檢討以為後續修法參考。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6月25日決議,請環境部「研擬加嚴國有土地、公營或國營事業土地得免環評之除外條款,並檢討山坡地面積門檻與審查範圍」。環境部表示,為有效落實「能源主管機關於審查過程應確認避開環境敏感一級地區,並完成與林業及環保主管機關之會商」的把關機制,將函請經濟部能源署訂定具體會商程序,並研議納入公民參與機制,以回應立法院及社會各界對太陽光電開發應兼顧環境保護的期待。
另外,丹娜絲颱風橫掃中南部,吹翻不少漁電共生案場與滯洪池水面型太陽能面板,對於傳出毀損的太陽能板,造成養殖魚有毒、甚至污染海洋等消息,環境部書面報告指出,太陽能發電元件由矽晶圓切割而成,外層以玻璃及鋁框緊密封裝,使模組具耐酸鹼、抗腐蝕且物化性質穩定的特性。
環境部表示,案場因風災產生的廢太陽光電模組屬事業廢棄物,依廢清法相關規定由事業負清除、處理責任,無論吹落於鄰近土地或海中,業者應自行打撈、收集取回後,並妥善貯存。由經濟部負責要求各案場應自行另覓空地暫存、分類及整理,並由案場自行與處理機構委託簽約,妥善清理廢太陽光電模組。
環境部強調,將持續精進制度設計,深化跨部會協作,以確保開發行為在追求再生能源發展之餘,亦能維護我國珍貴的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