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假藉外出遊玩 車內非禮女網友判囚

吳姓軍官邀女網友外出遊玩,涉嫌在車內猥褻她,被橋頭地院判囚。(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碩士畢業吳姓軍官認識女網友1個禮拜後,藉口邀她前往屏東遊玩,途中卻在公園停留期間,涉嫌在車內撫摸她胸部,被橋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要關。
判決書指出,被告吳男為現役軍人,於2022年9月3日,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A女,並在同月11日下午1點多,開車到楠梓區住處載她,因副駕駛座堆放雜物,她上車後坐在右後座位置。
不料,吳男卻未依約開往屏東,反而駛往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梓平公園」,將車輛停在園內,並隨即撐開事先準備車前的擋風玻璃遮陽傘後,自駕駛座下車,再進入後座坐在A女旁邊,涉嫌隔著衣服撫摸她胸部及腰部數次。
岡山分局接獲報案,傳喚吳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吳男則辯稱,只與A女牽著手聊天5分鐘,否認有猥褻行為。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據A女指控內容,及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等情形,認定吳男所辯不足採信,並審酌他現為職業軍人,月薪約6萬元,判決有期徒刑7月要關,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