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城中城大火奪46條人命!雄檢另分五大案 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城中城大火害死46條人命,雄檢另分五大案,查無不法全數簽結。(資料照)

城中城大火害死46條人命,雄檢另分五大案,查無不法全數簽結。(資料照)

2022/08/05 11:0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位於高市鹽埕區的老舊大樓「城中城」傳出大火,造成46人死、43人受傷的重大公安事件,雄檢除了將涉嫌縱火的黃格格依法起訴後,並分五大案進行清查,但調查後,認定沒有公務員或其他人須為此事負刑責,五大案全數簽結。

「城中城大樓」為地上12層樓、地下2層樓的鋼筋混凝土住商大樓,1980年8月22日竣工,原規劃用途為地上1至4樓為商場,5、6樓為電影院,7至11樓為辦公室,12樓為餐廳,曾設立冰宮、電影院等娛樂設施,因高雄市商圈轉移日趨落沒,自2002年後商業部分未再使用,大樓1樓至6樓及12樓久未使用呈廢棄狀態,本次事故前7至11樓則分戶隔間作為住宅使用。

雄檢指出,五大案分別為:「城中城大樓」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城中城大樓」將7至11樓辦公室變更為住宅使用、「城中城大樓」於1至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城中城大樓」有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未予以查處,亦未對該列管場所實施消防檢查及複查、「城中城大樓」總幹事兼管理員李太明收管理費部分。

檢方指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因轄區內建築物數量龐大人力難以負荷,公安檢查部分聚焦於高強度商業類建築物,「城中城大樓」並未在列管範圍內,選擇判斷容屬機關裁量權限範疇,難認有何廢弛職務之犯嫌。

而「城中城大樓」7至11層使用執照原核准用途為「辦公室」,完工時已具備隔間分戶,且各戶面積均未達500平方公尺,即使變更為住宅使用,因無涉及改建情事,依規定得免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不算違建,就算工務局人員未曾就「城中城大樓」將7至11樓辦公室變更為住宅使用一事予以查處,也無法認定工務局人員有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之犯嫌。

至於「城中城大樓」1至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但僅具門禁功能,免帶鑰匙即可開啟門扇通過出入口且往避難方向之他側需以鑰匙、感應卡感應等方式始可開啟等,尚非法所不許,縱認工務局人員未曾予以查處,無法認定工務局人員有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之犯嫌。

外界質疑「城中城大樓」的消防設施多次被人檢舉,卻一直無人處置的部分,檢方調查後發現,消防局曾多次派員查處,但因「城中城大樓」未設立管理委員會,且土地所有權人計有117人、建物所有權人更高達377人,甚有部分地主不具建物所有權,現有住戶又多非分區所有權人產權紛雜,市府委託廠商協助輔導仍失敗,因此造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檢查及後續舉發裁處困難,不能認定消防局人員有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之犯嫌。

「城中城大樓」總幹事兼管理員李太明雖然有向住戶酌收費用,但費用主要也是受託代為處理打掃清潔、收受垃圾、更換電燈等日常生活事務,僅在維持大樓基本運作,尚難據此即認具有保證人地位,而有何應盡其防止火災發生之注意義務,而課予罪責。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高雄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