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竟要關1年4月 二審撤銷判決還「清白」
2022/08/03 23: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死人被判刑!蔣姓男子6度潛入環保公司,涉嫌竊取電纜線被捕,卻在出庭隔天死亡,家屬收到判刑1年4月判決書,向地院反映,檢方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公訴不受理,還其「清白」結案。
高雄地院判決書指出,今年4月9日到15日,蔣男涉嫌攜帶油壓剪、老虎鉗等工具,6次潛入高雄市小港區某家環保服務公司,其中,9日和10日1天當中,連續做案2次,總共竊取530條電纜線共113公斤,賣給資源回收場,不法所得2萬8250元。
警方接獲報案,調閱過濾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蔣男,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高雄地院5月31日審結宣判,認定蔣男攜帶凶器竊盜6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併執行刑1年4月。
不過,地院法官5月20日開完辯論庭後,蔣男隨即在隔天往生,後來家屬接獲判決書,向承辦法官反映,由接獲告知的蒞庭檢察官查詢戶政機關資料,確認他已死亡除籍,依法提起上訴,再由高雄高分院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