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排放污水被圍廠 枋寮鄉代、村長被控勒索廠商300萬二審仍無罪

明徽公司疑違規排廢引發地方抗爭,時任枋寮鄉代會主席的現任副主席鄭永章等人被控勒索財物罪,一、二審都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屏南工業區廠商明徽公司疑違規排廢引發地方抗爭,時任枋寮鄉代會主席的現任副主席鄭永章、鄉代蕭海彬、東海村長林永豐及東海村公廟北玄宮主委洪進旺等人,向該公司要求支付300萬元敦親睦鄰基金至廟方戶頭,一審屏東地院認為事證不足,判4人無罪,今高雄高分院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
判決指出,專門生產不鏽鋼扣件的明徽公司2016年6月間疑因違規排放廢水被環保局裁罰,時任枋寮鄉代會主席的鄭永章及東海村長林永豐等人認為該公司污染地方影響村民健康,要求支付100萬元敦親睦鄰基金到東海村公廟北玄宮的農會帳戶。
該公司迫於壓力於7、8月間完成匯款,不料同年12月間又疑似違規排廢遭舉報,鄭永章等人再度要求該公司支付300萬元,經協調後,明徽同意再捐200萬元。不過,明徽公司總經理張嘉勇經與環保局人員再度勘查後,認為違規排放廢水的並非明徽公司,而是屏南工業區內的其他工廠,於是發表聲明,拒絕支付約定200萬元,並要求北玄宮退還先前索討的100萬元。
結果此舉引發地方不滿,2017年3月間,明徽公司又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被環保局開罰118萬多元,鄭永章等人見明徽公司遲未履行捐款承諾,遂於6月間發動村民圍廠抗爭,明徽公司被迫於7月間匯款200萬元給北玄宮。
屏東地院審理時,鄭等人喊冤,廠商給的回饋金若交由公家機關統籌運用,動支程序麻煩,才決定匯入北玄宮,以利地方運用,並指該筆回饋金全用在北玄宮建廟工程,私人無法動用,明徽公司總經理張嘉勇則反駁,強調該筆300萬元根本是不樂之捐。
法官認為,圍廠是因明徽公司反悔捐款,引起地方民意反彈,而遊行乃人民基本權利,且圍廠時,除了鄭等人外,鄉長、議員等人都到場,民眾反彈抗議並不能算是強迫脅迫手段,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4人無罪,今高雄高分院宣判,駁回檢方上訴,鄭永章等4人維持一審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