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員工「未婚」上班第一天就被解僱 公司挨罰30萬

未婚的盧姓女子到新公司報到當天被解僱,原因竟是公司她未婚請婚假會影響公司營運。示意圖(資料照)

未婚的盧姓女子到新公司報到當天被解僱,原因竟是公司她未婚請婚假會影響公司營運。示意圖(資料照)

2021/01/14 10:3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盧姓女子透過人力網站到岡山區某生技公司應聘行政助理,面試通過後,她第一天上班,就被公司以她未婚,「以後請婚假會影響公司營運」為由將她解僱,盧不滿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依違反就服法開罰公司30萬元,公司不服提行政訴訟,仍被法官打臉駁回。

判決指出,2019年4月間,盧姓女子透過人力網站向岡山區一家剛成立2年、專營婦嬰用品販售的生技公司投遞履歷,準備應徵一般文書處理及櫃檯服務等行政事務工作,公司通知她面試後,盧女順利取得工作,同年5月2日,盧女到新公司報到時,卻被公司當場解僱。

盧女不解,詢問公司林姓老闆後,老闆說:「已婚跟未婚我們在一開始想法設定這個位子的人會不一樣」、「你請8天請婚假或是以後的產假跟你育嬰假這都是政府給你的,可是我那時候還是要補人,我馬上還要再補一個人進來」,認為盧女未婚會影響公司營運,堅持要付她一天薪水後解僱她。

盧女不滿,向勞工局申訴後,勞工局調查後依違反就服法規定,認定公司有歧視婚姻,開罰30萬元,公司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後,又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開庭時,公司辯稱,當時有急迫性業務需求,才會對外徵才,盧女面試時說自己已婚,但報到後又說自己未婚,還說自己準備結婚可能近期內要請婚假,且她的工作內容會觸及公司財務,顯然這樣不誠實的人沒辦法被公司採用,因此才會將她辭退。

但法官根據盧女應聘的職務看來,發現盧女是當行政工作,且工作內容也沒有提到與公司財務有關,加上公司面試盧女時,是以她專業能力作為取才標準,卻因結婚與否為由,用這樣與工作能力不相關的因素將她解僱,對盧女直接構成不平等待遇,因此認定公司無理,判公司敗訴,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高雄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