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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粉爬鷹架不爽警勸動粗 改口認罪二審改判5月

高雄高分院改判男子5月,還可以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資料照)

高雄高分院改判男子5月,還可以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資料照)

2020/07/13 20:2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一名韓粉涂姓男子,前年11月參加韓國瑜的旗山造勢晚會,情緒高昂攀爬到舞台旁的鷹架,楊姓警官勸離卻遭毆打,造成下巴挫傷,涂男拒不認罪,一審依妨害公務判刑7月,但不得易科罰金及緩刑,被告上訴改口認罪,高雄高分院改判5月,還可以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涂姓男子(56歲)目前無親為憲兵專科班畢業,2018年11月參加美濃區韓國瑜造勢晚會,涂爬到右側舞台旁邊的鷹架上,楊姓警官擔心跌落受傷,上前勸告,不料涂爬下鷹架後,冷不防向楊警方揮拳攻擊,造成被害人眼鏡掉落、下巴挫傷。

其他員警協助將涂男壓制,以現行犯逮捕送辦,涂辯稱並未握拳,也不知道對方是警察,可能是光線或角度問題,不一定知悉對方是警官。

高雄地院勘驗密錄器確認楊當時著警察制服,又雙方接觸超過1分半鐘,涂出庭曾說「乙式警察便服」專有名詞,研判被告當時應知被害人是警察,一審審酌被害人為確保涂男的安全,態度並無不佳,被告動手毆打警務人員,事後拒認罪道歉,不宜用得易科罰金的刑來罰他、也沒緩刑的餘地,判涂男7月徒刑。

涂男上訴二審,改口坦承犯行,合議庭審酌被告酒後一時衝動失去理智,對被害人的傷害還算輕微,改判5月徒刑,也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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