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處理垃圾BOO案 花蓮獲700萬獎金
2021/01/17 05:3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去年9月已通過環評,花蓮縣政府環保局、台泥公司合作,以促參法BOO模式進行「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計畫,解決花蓮垃圾處理的難題,被財政部評定為促參法的優良案例,為公私協力運作的項目增添新例,因而獲財政部核定頒發2020年獎勵金700萬元。
花蓮縣垃圾因轉運宜蘭利澤焚化場,轉運費用每年1.2億元,由於利澤廠設施老化,每年歲修長達1個月,加上颱風道路受阻時,花蓮就會引起垃圾堆置無處去的窘況,為解決花蓮垃圾難題,由台泥「花蓮縣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民間自提BOO案」,去年9月獲得花蓮縣環評委員會審查通過,同意台泥於和平廠區設立DAKA園區,並建置「再生資源利用中心」,利用水泥窯高溫協同處理花蓮生活垃圾,預計3年時間設置完成。
縣府財政處昨公布獲得財政部獎勵的消息。縣府財政處公共財產科表示,中央政府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只要成功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即酌發獎勵金給地方政府。去年花蓮縣政府與台泥公司的BOO案,引入民間投資金額達6億元,投資規模在東部地區罕見,與民間合作處理垃圾的方式也是全台首例,依獎勵制度可獲得獎勵金700萬元。
縣府財政處表示,700萬元獎勵金將按法規比例,分配給環保局運用在促參相關業務上,期盼帶來示範作用,鼓勵各機關在執行公共建設上,具新的思考途徑,以締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