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和平廠燒垃圾案 環差初審通過
2020/07/14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環保局與台灣水泥公司合作,連結水泥窯協同處理焚燒生活垃圾,推動全國首例「水泥窯燒垃圾」,昨下午舉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由董事長張安平列席報告,經審查委員最後決議「有條件通過」,全案將送花蓮縣府環評大會。
宜蘭、花蓮2地部落居民昨到現場提出正反意見,其中澳花部落居民會前在場外高舉海報抗議「不要空汙、要生存」。澳花部落族人楊純宜說,水泥窯燒垃圾案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台泥公司未曾與周邊部落協商與討論,侵害在地原住民族權益,更憂心會造成嚴重空汙。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表示,工廠自1月開放以來,吸引近70萬人次到訪,創造5千萬元營收,其中逾800萬元是地方部落市集一起努力的業績。 張安平還以聯合國永續發展17項指標驗證台泥努力成果。他說,飛灰國家標準是10%、台泥是2.2%;戴奧辛政府標準0.1奈克(ng-TEQ/Nm3 )、台泥僅0.007奈克。
花蓮縣環保局強調,「花蓮垃圾要自己處理,這一代不面對,誰要面對」,全案考慮面向周延,並不草率。
會議由東華大學環境學院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劉瑩三主席宣布3點結論,分別是環境影響說明書建議審查修正通過;環局應成立環境監督委員會;開發單位依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其他應建議事項補充修正,經委員及機關確認後,提送花蓮縣府環境影響評估審委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