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 花蓮縣議員提建議案
2020/05/29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縣府農業處草擬版本曝光,但部分議員認為條文太籠統、草率,其中縣議員魏嘉彥昨提出建議版本,獲多位議員連署附議,以一般建議案請縣府納入參考。農業處回應,將採納各方建議,廣納民意後重新逐條研議。
縣府草擬內容 被批籠統草率
縣府農業處昨在縣議會工作報告,提前將尚未正式提案的草擬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送交議員參考,但內容僅羅列五條條文,缺乏細節說明。議員魏嘉彥、王燕美、楊華美、黃振富及蔡依靜等人認為條文應更加周全嚴謹,並須納入多方意見,要求審慎擬定。
議員魏嘉彥並提出個人版本,獲附議通過。他表示,卜蜂進駐花蓮成爭議議題,為避免下一個卜蜂,議員和鄉親都希望縣府能設置自治條例,有效管理新設畜牧場,但縣府版的五項條文,卻沒有詳細規範,「有提等於沒提」。
魏嘉彥要求縣府應明定主管機關,新設置畜牧場登記條件、申請程序及訂定違反自治條例的處罰,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情節重大者可命令停業、吊扣登記證,限制與商店、廠房距離五百公尺,醫院及學校都要距離一千公尺以上。
縣議會農業小組召集人王燕美說,農業處應提供申請中、已申請通過但尚未建場的畜牧場資料,並在自治條例上路前,尚未取得使用執照的新設畜牧場全部停審。
農業處:會參考議員們建議
農業處長羅文龍回應,將彙整所有議員建議版本,再依循民意,邀集民眾 、畜牧業者集思廣益,自治條例一定會經民意洗鍊,制定出周延版本後具體落實,目前相關畜牧場申請案均會暫時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