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被偷拆的信 驚爆董娘買兇殺夫陰謀!

一封被偷拆的信,驚爆董娘買兇殺夫陰謀!(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一封被偷拆的信,驚爆董娘買兇殺夫陰謀!
新竹縣張姓董事長接到縣警局寄給妻子的司法文書,竟在未經妻子同意下擅自拆信,妻子憤而提告,新竹地院法官調查發現,張男得知妻子想要買兇幹掉他,乃對妻子提告殺人罪,且嚇得不敢回家,甚至還聘僱隨扈、保鏢,法官依無故開拆他人郵件判處張男拘役58日。
法官調查,張男與妻子陳女於111年8月起因感情失和而屢有訟爭,陳女乃於112年4月離家。
張男明知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所寄發、收件人為妻子,透過郵局於112年4月18日送達至其新竹縣住處,且為司法文書,竟未經妻子同意,指示不知情者前往住處領取該信,攜出由張男拆閱後再放回,2天後陳女返家發現信函業遭開拆,憤而報警偵辦。
張男說,該封是新竹縣警察局的掛號信,看起來很重要,他詢問律師該怎麼辦,律師說因二人還是夫妻關係,他可以打開來看再告訴妻子。
法官調查,張男因得知妻子於111年8月曾提及要買兇殺害老公,乃對陳女提告殺人罪,且張男因妻子想要買兇幹掉他,嚇得不敢回家,甚至還聘僱隨扈、保鏢。
法官考量夫妻於案發時,已互相提起刑事告訴而屢有訟爭,張男甚至擔憂遭妻子殺害,而須聘僱隨扈保護自身安全,且雙方均有更換家中鑰匙而未給予他方之情,可見夫妻間互信基礎顯然已蕩然無存,關係極度不佳。
此外,本案信函為警方寄送給陳女,通知她到案說明被訴殺人、背信案件的司法文書。而張男於案發時,已對妻子提出殺人、強制罪告訴,陳女亦對張男提起竊盜告訴。
法官認為,張男有碩士學歷且從事營造業,堪認為具備通常智識經驗之人,而任何具備通常智識經驗之人,在與配偶關係已惡劣至互相提起訟爭、更換家中門鎖、甚至須防範遭對方殺害情況下,均可認知對方不可能同意其開拆任何他方信件,可認張男應明知妻子不可能授權他開拆陳女信件無疑。
法官認為,本案信函外觀顯然為寄送給陳女的司法文書,夫妻先前已互相提起不只一案之告訴,而為對立之訴訟雙方,該封信函極有可能為夫妻互告的司法文書,此應為張男所明知,卻仍故意拆開,堪認其無任何正當理由。
法官審酌在夫妻雙方已屢有訟爭而關係惡劣狀況下,張男未經妻子同意或授權,僅為一己之私,即擅自拆信,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權觀念,應予譴責,且犯後否認飾詞強辯,未見悔悟,顯然態度不佳,最後依無故開拆他人郵件判處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