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春節收費 竹竹苗加3成
2020/01/18 05:30
〔記者洪美秀、彭健禮/竹苗報導〕新竹縣、市今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確定比照去年農曆春節,除夕前兩天到大年初五(廿二日凌晨零點起到廿九日廿四點)共八天,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邀集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市警察局研商,考量計程車駕駛在春節期間載客辛勞,且為避免業者隨意加價、喊價,造成乘客權益受損、產生糾紛,決定除夕前兩天到大年初五共八天,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此外,為使乘客易於了解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收費加價措施,市府也印製中英日文對照的收費標準卡,供計程車駕駛放置於車廂後座。
苗栗縣方面,縣府與苗栗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協調,今年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比照去年收費標準,一月廿三日(除夕前一天)零點至廿九日(大年初五)廿四點共七天,運價為按錶加收三成,一月卅日零點起恢復原規定收費。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如有計程車未依規定收費或拒載,可撥打申訴電話,新竹區監理所0800-231-035或縣府服務專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