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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害命 航空城總座子二審加倍判刑

2018/08/24 06:00

許育呈酒駕釀1死傷,二審被重判。(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之子許育呈酒駕,將樂團主唱林庭楷撞成重傷,後座女友蔡喬亘當場死亡,許肇事後逃離現場。一審以許男認罪、許家以1300萬元賠償和解,將酒駕致死、肇逃罪減刑輕判2年徒刑;但高等法院痛批許男犯罪情節重大,已接近「未必故意殺人」,屬「明知故犯的惡質性犯罪」,昨將許酒駕致死罪重判4年6月。

高院承辦法官吳秋宏指出,「人命的寶貴並非金錢所能價購」、「酒駕致死犯行還有比許男更嚴重的嗎?」酒駕致死罪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改判4年半相當合理。

23歲許育呈去年11月29日凌晨,至少喝5瓶啤酒,卻在台北市士林區中正、文林路口,以超過70公里時速撞上停等紅燈的雙載機車林男、蔡女,造成1死1傷後逃逸,所幸被見義勇為機車騎士攔下,許男酒測值達0.71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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