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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案件證明單」即起試行、3月上路

2021/02/23 14:56

警政署將各類報案證明格式統一為1張「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連帶引發報案三聯單「吃案」疑雲,也讓一個警察局長下台,為杜絕再有吃案等情事發生,也提升報案效率,警政署規劃將現行包含刑案三聯單的7種單據,統一整合為1張「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全國警察機關自2月22日上午9時起啟用試辦,3月1日正式實施。

過去警察機關受理報案證明單據,因案類別不同區分有刑案三聯單、失車四聯單及其他案類二聯單等報案證明,以致民眾在警察機關報案時,因案類不同而無法取得三聯單產生吃案疑義,警政署為能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減少民眾因各類受理案件單據不同之疑問,規劃整合受理報案系統所帶出之三聯單、四聯單及受理報案紀錄表等格式,統一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警政署表示,未來只有1張「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可減少第一線員警受理案件時,須另向民眾解釋非開立三聯單之問題,二來在不變更受理報案流程下,列印統一格式之證明單交予報案人,將大幅提升受理案件順暢度。

此次重大變革,除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也透過給予民眾證明單,避免員警匿報刑案,民眾得依單據查詢,促使員警後續積極處理案件,報案證明格式統一,讓民眾能「一張表單,權益心安」。

去年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發生後,歸仁分局曾被質疑之前有其他被害人報案,警方卻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挨批吃案,除撤換歸仁分局長楊慶裕,市警局長詹永茂自認督屬不周,向市長黃偉哲提出自請處分,後被調任警政署警政委員。

馬國女大生命案也讓警政署積極變革,報案三聯單從此走入歷史,不過此過程也出現小插曲,警政署原本預計在25日(週四)才要舉行報案三聯單變革的記者會進行說明,但消息卻被苗栗縣警局搶先曝光,才由刑事局今天提早說明。

警政署將各類報案證明格式統一為1張「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記者姚岳宏翻攝)

舊式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記者姚岳宏翻攝)

舊式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四聯單。(記者姚岳宏翻攝)

舊式受理案件二聯單。(記者姚岳宏翻攝)

警方現行的「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即將走入歷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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