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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越3000公里邊玩邊賺錢 馬國詐騙車手被逮著了

2018/05/29 14:37

馬來西亞青年被詐騙集團吸引,飛台當車手。(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飛越2973公里想在台灣邊玩邊賺錢,馬來西亞詐騙車手Kuan及LOW飛洋過海,來台擔任收簿手兼提款車手,執行「打詐」勤務的斗六警分局員警守株待兔,在斗六市中山路超商內當場查獲。

斗六警分局與刑大科偵隊及刑事局第二大隊第二隊分析詐騙車手提領熱點,在斗六分局所轄多處金融機構、超商ATM提領熱點執行埋伏勤務,在斗六市中山路超商內查獲馬來西亞籍收簿手Kuan及LOW,當場起獲人頭帳戶存摺及提款卡,經擴大偵辦,再前往詐欺犯嫌下榻旅館查緝同夥Hao,共起獲人頭存摺13本、提款卡13張、平板電腦、讀卡機及現金91700元等贜證物。

警方表示,Kuan等3嫌因家境不好,在馬來西亞被詐欺集團招幕,以提供機票、住宿費及每天工資馬幣300元(約台幣2200元)代價,到台灣擔任收簿手兼提款車手,可「邊玩邊賺錢」。

警方提出,馬來西亞人因熟識中文、英文、馬來文等多國語言,外表又夾雜東、西方臉孔,詐欺集團因此跨國召募馬來西亞人加入詐騙集團,以「猜猜我是誰」手段假冒親友名義詐騙國人,再教唆馬來西亞人以觀光旅遊名義短期來台擔任收簿手兼車手,籍以躲避監視器人像追蹤,加上外國人入境指紋及人像資料庫無法互通比對,增加司法單位查緝困難。

根據判例中,台中市陳姓男子擔任詐欺車手獲利8000元,遭台中地方法院判賠85萬元,是獲利金額106倍;另16歲陳姓少年亦擔任車手,詐得187萬元,只分到2000元,但高雄高分院判少年及父母應賠償老婦157萬元,可見詐騙是要付出高額代價。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警方起出人頭存摺本、提款卡、平板電腦、讀卡機及現金等贜證物。(記者詹士弘翻攝)

警方起出人頭存摺本、提款卡、平板電腦、讀卡機及現金等贜證物。(記者詹士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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