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軍防砲參謀長涉共諜案 二審改判無罪
前空軍防砲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被控遭中共吸收成為共諜,涉嫌在台灣吸收高階軍職人員,替中國蒐集情資,一審依違反國安法「中國發展組織未遂罪」被判六月徒刑,但二審認為,「接受招待不等於發展組織」,改判辛澎生無罪。(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被控遭中共吸收成為共諜,涉嫌在台灣吸收高階軍職人員,替中國蒐集情資,一審依違反國安法「中國發展組織未遂罪」被判六月徒刑,但二審認為,「接受招待不等於發展組織」,改判辛澎生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辛澎生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退伍前夕,在友人安排下,趁著前往韓國印尼旅遊的機會,與中共總政治部聯絡部人員「趙明」(應為化名)見面,接受對方招待旅遊食宿。
辛退伍後,主動邀約軍中舊屬謝嘉康(時任空軍防空砲兵第九五三旅上校旅長,橋頭地檢署偵結後不起訴)共赴泰國普吉島旅遊,與「趙明」等人一起打高爾夫球。
隔年七月,上海世界博覽會開幕,辛的民間女友人楊昀庭在「趙明」安排下,帶著辛澎生、謝嘉康的家人(謝嘉康是現役軍人,不能去中國)到上海遊玩,並由中方免費招待食宿,還贈送貴州茅台酒等禮品。
後來同班人馬又到馬來西亞旅遊,一樣由中方人員出面接待,提供免費食宿。但謝妻認為時常出遊與中國地區人士會面似有不妥,回國後就不再接受邀請出國。
橋頭地院審理時,辛坦承,當時快退伍了,希望到中國發展,藉機會認識中國的朋友,但他也曾告誡謝嘉康「不要想太多,不要踩紅線,這是原則」,辯稱自己只是單純交朋友,沒有幫中國蒐集情資及吸收高階軍職人員洩漏國家機密。
辛澎生一審被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二審合議庭重新勘驗當初的筆錄、錄音,發現辛和楊女都未坦承接受招待出國,在筆錄中表達不知「趙明」的身分,與調查局的移送書有很大出入。
合議庭也認為,檢調無法證明「趙明」的真實身分,且「即便受招待也不等於發展組織」,認定罪證不足,改判辛澎生和楊昀庭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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