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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近兩屆鄉鎮市長 16人被停、解職

2020/07/12 05:3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近兩屆鄉鎮市長接連有16人因賄選或涉貪遭到羈押停職甚至被判刑解職,人數之多,創下屏東地方自治史上難堪記錄,取消鄉鎮市長選舉話題再起,改為官派果真能防貪避賄提高行政效率,在政壇掀起論戰。

屏東縣上屆計有屏東市、長治鄉、麟洛鄉、里港鄉、鹽埔鄉、琉球鄉、三地門鄉、獅子鄉及牡丹鄉等9鄉市11位首長因涉貪或賄選被停、解職,本屆迄今已有恆春鎮、崁頂鄉、佳冬鄉、竹田鄉及屏東市等5位首長因賄選或涉貪被停職或羈押。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鄉鎮長改由縣市政府指派,資源可獲得合理分配及運用,行政效率也會提高,地方公所支配的小型工程及採購案,常被有心人士上下其手,若由縣市政府統籌辦理,可防止弊端。

國民黨立委廖婉汝指出,民進黨曾提出修法要將鄉鎮長改由縣市長指派,卻因出現反彈而停擺,若改為官派,各鄉鎮資源的分配必須符合公平原則,鄉鎮長涉貪,是人的問題,應檢討工程招標及採購制度。

民進黨籍長治鄉長古佳川表示,為了國家長遠著想,他建議全面官派鄉鎮長,不僅可免除民選首長的人情包袱,也能防止派系惡鬥阻礙鄉政建設。

國民黨籍潮州鎮長周品全認為,若無民選首長及地方民代盯著,公務體系得過且過的心態會更明顯,很多基層老百姓的問題會被忽略,利弊得失,值得大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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