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效應」促補教法修正 教育部辦首場公聽會
「房思琪效應」促補教法修正,教育部擴大修法,今辦首場公聽會,針對是否要禁止補習班教幼兒美語等議題,廣蒐各界意見。(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房思琪效應」促成《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改採補教教師實名制之後,教育部擴大修法範圍,擬禁止補習班教6歲以下幼兒美語等等,今天在北市舉辦首場公聽會,贊成和反對的兩派意見對立,教育部接續將再召開中南東3場公聽會,廣蒐各界意見。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補教法從1999年迄今未曾全面翻修,未來《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將改為《補習教育法》,教育部對修法內容沒有預設立場,近期舉辦公聽會,是蒐集大家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公聽會提出兩項議題討論,針對短期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的學習方式與內容,包含學齡前幼兒應不應該補習等等;以及對於短期補習班管理措施,例如增進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評鑑制度與實施方式等等進行討論。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對於補習班師資,應有比較嚴格的規範,補習班的樓層和地板面積,也應符合幼兒的活動需求。而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謝子元指出,法律規定幼兒園不得進行外語教學,但許多補習班不只有美語教學,不只做分科教學,還等同在經營幼兒園,包括讓學生午睡、有點心時間等,補教法應限制幼兒長時間補習美語,總會更希望教育部能整併補習班和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的業務。
台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說,許多家長和補教業者希望教育部可以開放補習班合法教幼兒語文,教育部目前只准許幼兒園以「融入式教學方式」授課,但「教保員可以教發音嗎?」希望教育部能訂出規範。
家長鄭安庭表示,幼兒的「語言黃金期」是從出生到7歲,教育部讓幼兒只能學習律動、藝術,如同剝奪孩子受教權,教育部不應禁止孩子學習語言,她還反問:「學習英文是錯的嗎?是作奸犯科嗎?為何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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