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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店、餐飲將進入大直 北市都委會取消1/2用途限制

2016/10/20 12:33

北市都委會今午做出3項重大決議:取消樓地板面積限制,並放寬部份街廓比照「商三」、「商四」使用;樓高放寬70公尺,但容積率不變;此區維持商於區仍不允許住宅用途。(記者何世昌攝)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早年北市府盼比照「信義計畫區」將大直、內湖區域(大灣北段)打造為商娛區,並嚴格限定業別營業及樓地板面積使用比例;此舉反成開發阻力。北市都委會今午做出3項重大決議:取消樓地板面積限制,並放寬部份街廓比照「商三」、「商四」使用;樓高放寬70公尺,但容積率不變;此區維持商娛區仍不允許住宅用途。

北市都發局指出,大灣北段緊靠著基隆河,基隆河截彎取直後的新生地,大致範圍介於中山橋至成美橋的大直、內湖交界處。1994年,北市為了打造第2處「信義計畫區」,特將此處劃為商娛區,以敬業三路為界,以東為娛樂區、以西則為商業區。

商業區限定餐飲業、百貨公司業營業,娛樂區限定大型遊憩設施、社教設施、餐飲業、百貨公司業、娛樂服務業、健身服務業營業。歷經10餘年發展,當地反映開發受限,商業發展不如預期。

2003年北市府修訂「『基隆河(中山喬治橋至成橋段)』附近地區土地使用分區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並規定商娛區的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的「二分之一」須維持上述限制使用,其餘空間則比照「商三」,有條件開放日常用品零售業、一般零售、小吃店業、金融保險業使用。

但當地商家仍爭取全面取消「二分之一」限制,都發局終於今年8月8日提出的都市計畫修正公展版本消「二分之一」限制,且敬業三路的街廓A1、A2全面比照「商三」,靠近樂群二路的街廓B1、B2則全面比照「商四」。

歷經1個多月公展後,都發局修正公展內容,並考量建物設計多元性,比照2011年推動的「台北好好看」放寬樓高為70公尺。對此北市都委會排定今早審議此案時,委員張勝雄憂心,放寬樓高恐增加使用強度,影響生態也衝擊交通。

對此都委會主席、副市長林欽榮立刻澄清:「高度不涉及容積啦,高度雖高,但容積一樣。」經說明後,都委會委員同意放寬樓高,並支持取消「二分之一」限制;全案比照修正後公展版本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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