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嚴管NGO 公安可押人、驅逐出境
藉管理進行鎮壓 習近平權力更集中
〔編譯陳正健/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十八日召開會議,以一百四十七票贊成、一票反對、一票棄權的壓倒性比數,表決通過具高度爭議性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預定明年元旦開始實施,未來將賦予公安更大權力,監管境內估計達七千多個國外非政府組織(NGO)。紐約時報指出,此舉是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企圖控管西方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威脅中共統治邁進一大步。中國國內外NGO痛批,中國政府以管理之名行鎮壓之實。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自兩年前浮出檯面以來,一直爭議不斷。去年該案草案二審期間,歐美政府、商界和學術機構紛紛表達憂慮,唯恐此法一旦通過,將賦予北京當局進一步箝制公民社會發展的法源,擴大限制外國NGO在中國的運作。
列入黑名單 禁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
該法規範對象包括在中國的商會、智庫、社會團體、慈善和學術機構等NGO。中國公安將有更大權力,一旦認定這些組織有不利國家安全之嫌,可強制取消其活動,並對組織代表進行約談;若有「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情況,將被列入不受歡迎名單,不准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
若有NGO非法竊取國家機密、從事或資助政治及宗教活動,將被吊銷登記執照。公安可在未提出正式指控的情況下,對NGO人員處以最多十五天的羈押,境外人士也可能被驅逐出境。另外,境外NGO在中國的資金來源、收付及帳戶管理都必須遵守嚴格規定。
據估計,中國境內至少有一千個長期活動的外國NGO,包括「拯救兒童基金會」(Save the Children)、「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等;加上短期合作的組織,總數可能達七千多個。近年來,中國官員和媒體一再指控這些NGO煽動中國的「顏色革命」,是企圖顛覆中共統治的「黑手」。在習近平掌政後,這類指控更是甚囂塵上。
今年一月,中國公安逮捕NGO「中國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Chinese Urgent Action Working Group)瑞典籍志工達林(Peter Dahlin),拘押三週後將他驅逐出境。官方媒體指控,該組織長期接受境外機構鉅額資助,在中國資助和培訓「無照律師」等,利用他們蒐集各類負面資訊,加以歪曲、擴大甚至憑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謂「中國人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