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到被迫賣淫娼妓 德國送牢房
2016/04/08 06:00
〔編譯陳正健/綜合報導〕法國國民議會通過新法,明定「罰嫖不罰娼」,而德國內閣也在6日同意通過一項新法草案,要將向遭受強迫賣淫的娼妓買春的嫖客送入牢房,而且這一關短者3個月,長則可高達5年,這項峻法也在德國掀起辯論。反對者認為,新法實行上頗有難度,嫖客難以判斷娼妓是否受到脅迫。然而,支持者相信,新法上路之後,將能遏止人口販運。
3個月到5年徒刑
德國是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之一,但許多性工作者仍難擺脫皮條客控制。德國聯邦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指出,這項新法旨在阻止嫖客前往非法的賣淫場所,避免娼妓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根據《德國之聲》報導,歐洲對娼妓的作法主要可分為兩種:「北歐模式」強調「罰嫖不罰娼」;而「荷蘭模式」則是主張性交易合法化。至於德國大力掃蕩強迫賣淫,是兩者折衷路線。
不過,針對嚴懲強迫賣淫,德國一些廢娼組織認為,新法未免太不切實際,難以證明嫖客理解娼妓的困境,德國將繼續淪為「歐洲妓院」。目前英國已經有類似的法律,且不准嫖客以「不知情」來脫罪。
但歐洲的打擊販運人口組織則表示贊同,認為人口販子理應起訴,而皮條客助紂為虐、嫖客知法犯法,當然責無旁貸。
麻煩的是,這項新法要採證極有難度,就連德國警方也認為,嫖客在買春時,難以了解娼妓是否受人口販子控制。另外,人權團體亦指出,性工作者是人口販賣的目擊證人,但德國法律欠缺對於她們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