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86歲病嬤絕食5週 如願離世
爭取死亡權 「別無選擇」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爭取死亡權的86歲英國牛津郡老婦珍.戴維斯(Jane Davies)在絕食5週後,於本月1日與世長辭。她在過世前表示,由於英國的法律不允許協助死亡,因此她的行為是「別無選擇」。
曾擔任數學老師的戴維斯雖非絕症末期患者,卻飽受多種病痛之苦,包括慢性背痛與暈眩發作等。她告訴週日泰晤士報說:「這是地獄!我無法告訴你生活有多艱難,除非認定餘生將如此悲慘,否則你不會做此決定,這樣的生活令人無法忍受。」
子女兒孫支持她的決定
她在5週前開始禁食,上月16日開始滴水不進,對於幾天後自己仍一息尚存,她感到沮喪。戴維斯告訴該報,由於其他方法「不是非法,就是要遠走瑞士的『尊嚴診所』(Dignitas clinic)」,因此她的絕食是不得不的決定,畢竟「我想死在自己的床上」。她也表示,她的4名子女、2名孫子都支持她的決定。
英國獨立報報導,澳洲醫師尼齊克(Philip Nitschke)本月初在英國成立他的「退場國際」(Exit International)診所,提供人們如何結束生命的建議。他表示:「預備死亡現在比較容易,退場國際的訊息已被推廣,這就是為何倫敦有個辦事處是如此重要。我們鼓勵人們別等到重病後才來找我們。」
尋求修法以准許為末期病患安樂死的「死亡尊嚴」(Dignity in Dying)組織執行長伍騰(Sarah Wootton)指出,倘若「退場國際」的意圖是對脆弱者提供如何了結生命的訊息,那麼該診所不僅不受歡迎,也將因恐被誤用而深具危險。
安樂死在許多國家都有爭議。根據維基百科,目前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奧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德國禁止主動安樂死,但允許重症病患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要求被動安樂死。當患者因病重無法表達意願時,其親屬可代其做出決定。
比利時眾議院今年2月通過安樂死合法範圍擴及未成年人,成為繼荷蘭之後全球第2個在嚴格條件下允許兒童安樂死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