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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治犯送中鋪路」 港民團抗議引渡條例

港府提出「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三日在立法會進行一、二讀,遭泛民主派議員質疑是為日後將政治犯移送中國審理鋪路。右圖為泛民議員范國威在議場中高舉「撤回惡法」標語抗議。(美聯社)

港府提出「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三日在立法會進行一、二讀,遭泛民主派議員質疑是為日後將政治犯移送中國審理鋪路。右圖為泛民議員范國威在議場中高舉「撤回惡法」標語抗議。(美聯社)

2019/04/04 06:00

泛民派:林鄭是打開香港法制後門的「吳三桂」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三日在立法會進行一、二讀,預計草案將在七月前表決。草案將相關引渡條例適用範圍納入中國大陸、台灣與澳門,遭民主派質疑是為了日後將政治犯移送中國審理鋪路,三日多個民間團體在場外抗議修法,一度與支持修法的親建制派團體對峙。

港立法會昨進行一、二讀 7月前表決

泛民主派議員三日在立法會的會議上高喊「撤回惡法」、「撤回引渡條例」等口號,並祭出拖延戰術。會後民主黨聲明,要求特首林鄭月娥為強行推動修法下台,並暗示不排除提出不信任、甚至彈劾議案,「運用所有方法」促其下台。主席胡志偉批評,修法徹底破壞香港與中國大陸法制區間,「根本改變一國兩制結構」,比「一地兩檢」和取消參選資格事件更嚴重,林鄭是打開香港法制後門的「吳三桂」。

港記協:威脅記者人身安全

稍早二十多個民間團體代表與議員在議會外發表聯合聲明,質疑修法侵犯香港人以及經過香港之國際人士的人權,呼籲港府只須開放對台灣的引渡限制,毋須包括中國大陸,即能避免爭議。香港法律界團體「法政匯思」指出,修法將導致香港司法獨立、公平審訊「開了大缺口」,使身在香港的所有人士都難以自保。

香港記者協會等十三個媒體工會、組織也聲明反對修法,擔心將為記者帶來寒蟬效應,使得言論、出版和新聞自由空間嚴重倒退,甚至威脅記者人身安全。

林鄭月娥接受質詢時,議員朱凱迪問及,是否接受中國大陸為「陽光司法」,她以「每個司法區均有自己獨特的制度與安排」,不便評論為由,拒絕回應,並反指議員「是否唱衰本港司法制度」。

港府此次修法源自於去年一名香港男子偕同女友在台灣旅遊期間,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但犯罪行為發生在台灣,香港司法無管轄權,港台之間又未簽訂引渡條例,因此提出修法,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不過,修法草案將相關條例適用範圍納入中國大陸,並且訂出由特首或根據特首之權限發出的證明書,即可啟動引渡程序;現行條例中,要求引渡方須提出經當地司法人員核准之證據,是為了防止行政機關濫權,而修法新增「經訂明方式」核證的文件也可獲得採納。香港大律師公會批評,此安排實際上意在廢除司法機關把關,降低引渡門檻。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三日表示,修法後,法院仍將把關,「把關絕非特首一人可最終說了算」;還重申不會引渡政治、宗教或種族犯。不過,泛民議員認為相關保障有限,要在法庭上質疑引渡申請是出於政治起訴目的也非常困難。

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三日在「香港電台」受訪時說,許多港人對中國司法制度「不信任、沒信心」,「在大陸不可能有公平審判」。

港府提出「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三日在立法會進行一、二讀,遭泛民主派議員質疑是為日後將政治犯移送中國審理鋪路。圖為民團在港立法會外面抗議。(美聯社)

港府提出「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三日在立法會進行一、二讀,遭泛民主派議員質疑是為日後將政治犯移送中國審理鋪路。圖為民團在港立法會外面抗議。(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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