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索賄洩密 朴槿惠涉18罪起訴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捲入「閨密門」醜聞而遭彈劾下台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十七日被檢方以十八項罪名正式起訴,包括收受鉅額賄款、強迫企業出資、洩漏政府機密、濫用職權等,涉賄款高達五九二億韓元(約十七.一億台幣),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後,南韓史上第三位因涉貪被起訴的總統,預定下月九日總統大選後開庭審訊。南韓第五大財團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也因與朴利益交換,被檢方以行賄罪起訴。
朴槿惠三月卅一日遭法院裁定收押後,偵辦此案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特別調查本部,五度前往看守所訊問朴槿惠,終於趕在總統大選起跑之際向朴提起公訴。朴被控的罪名中,十一項為濫用職權與妨害權力行使、強制罪,五項與涉賄相關,包括追加向樂天、SK兩財團索賄的罪狀;另兩項則為洩密和強制未遂,其中又以涉嫌與密友崔順實共謀索賄最為嚴重。
韓聯社指出,朴槿惠和崔順實以協助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順利取得集團經營權為誘因,要求三星向崔掌控的Mir財團、K體育財團,以及崔的外甥女營運的南韓冬季運動會英才中心捐款近四三三億韓元,實際到位金額約二九八.二五億韓元;朴另以協助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取得免稅店經營許可,要求樂天向K體育財團出資七十億韓元,合計收賄達三六九億韓元。辛東彬也因而在未被拘押的情況下,遭南韓檢方直接以行賄罪起訴。
還強迫財團捐款 恐面臨45年徒刑
此外,朴還向同樣爭取免稅店經營權的SK集團索賄八十九億韓元,但SK最後並未支付,該集團會長崔泰源因而被認定無行賄嫌疑而不予起訴。不過,南韓憲法規定,由於朴、崔曾索取賄款,因此也須追究朴、崔的刑事責任,因此朴、崔的涉賄款項共達五九二億韓元;崔順實此前已因涉嫌濫用職權、妨害行使權利、詐騙未遂等罪名被起訴。
除涉賄外,朴槿惠也因涉嫌強迫財團捐款、幫助崔順實個人公司從大企業承攬業務、干涉政府部門和民間銀行人事任命程序、提拔崔身邊親信、指示擬定封殺藝文人士的「文化界黑名單」等事項,被檢方指控濫用職權等罪。而朴向崔洩漏政府文件和公務機密、逼CJ集團副會長李美敬辭職未遂等情事,也都一併遭列罪起訴。
南韓「中央日報」引述法院相關人員說法報導,朴槿惠的首場審判預計會在下月九日總統大選結束後召開,審訊過程最長可達六個月,期間內朴將繼續遭到羈押。根據南韓有關加重處罰特定犯罪法律,收賄逾一億韓元以上,可判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朴的罪名成立,可能面臨四十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