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擅拿受精卵產女 日男不認種
2017/02/22 06:00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一對分居中的夫妻,妻子未經丈夫同意,擅自移植冷凍受精卵而懷孕生女。丈夫因此告上家事法庭,希望透過司法裁定他「不是孩子的爸爸」。
妻代簽同意書 決定權被剝奪
日本媒體報導,這對夫妻在二○一○年結婚,一三年十月在東京一家診所接受不孕症治療。當時診所以兩人的精子和卵子進行體外受精,並以冷凍方式保存受精卵。然而,半年後的一四年四月,這對夫妻因故分居,丈夫住在東京,妻子則住在大阪。
一五年四月,分居中的妻子自行前往診所,要求將冷凍保存的受精卵植入體內。同年六月,妻子通知丈夫她已懷孕,一六年一月產下一名女嬰。
日本民法規定,婚姻狀態下妊娠生產的子女推定為丈夫的子女,這對夫妻雖然分居,但並未離婚,出生的女嬰依法為丈夫的婚生子。況且,該名男子為精子的提供者,因此他不僅是女嬰法律上的父親,也是生理上的父親。
不過,該名男子去年底向家事法庭提訴,要求法官裁定他「不是孩子的爸爸」,理由是妻子向診所提出的同意書,偽造他的簽名,而且事前並未徵求他的同意。該名男子表示,自己的決定權遭到剝奪,還可能被迫負擔養育費,讓他痛苦不堪。男子還說,不曉得該如何面對妻子生下的孩子,為此他無心工作、自暴自棄。
妻子在答辯書中雖坦承代替丈夫簽署同意書,但也反駁指出,當初分居時丈夫同意她繼續接受不孕治療,由於接受移植的決定有點突然,才會代夫簽名,但移植之事有寫信告知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