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 7/12裁決
2016/06/30 06:00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廿九日發表聲明指出,將於七月十二日就眾所矚目的菲律賓提告中國聲索南海大部份主權一案,作出裁決。
聲明中指出,仲裁結果會在當地時間七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台灣時間同日傍晚五時)先以電子郵件知會相關各造,然後上傳PCA網站公告周知。據了解,相關各造包括菲律賓、中國,以及具有觀察員身分的日本、澳洲、印尼、泰國、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並不包括台灣。
菲律賓政府在二○一三年一月將南海主權爭議上告常設仲裁法院,指控中國所主張的「九段線」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台灣雖非此仲裁的當事方,然因菲方稍後將太平島列為仲裁標的,因此台灣也曾遞交「非當事人意見陳述」(amicus bri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