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權力再擴張 保安局長稱可取涉「國安法」人士DNA
2020/07/04 13: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港區國安法」在6月30日深夜11時正式生效,實施首日,就有10人因被搜出宣傳單、旗幟,依涉嫌違反「國安法」逮捕,港媒披露被捕者遭警方採取DNA樣本,引發爭議。對此,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回應,根據警隊條例,警方調查「刑事案件」期間,如果認為取樣本對調查有幫助,便有權取樣。
綜合港媒報導,「港區國安法」上路首日就有10人被捕,且被警方採取DNA樣本。警方的舉動引起爭議,因過去警方只會提取涉及「鬥毆或性侵案」嫌疑人的DNA,當日被捕的人士只是遭搜出宣傳單、旗幟等,警方根本不需要透過採取DNA,來證明這些被捕者涉嫌藏有違反國安法的物品,質疑警方的做法「不必要且不合比例」。
對此,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避重就輕回應,警方會按規章行使權力。並表示根據警隊條例,如果警務人員在調查刑事案件時,認為檢取樣本對調查有幫助,有助證明罪行,「他是有權檢取疑犯樣本」,而警務人員會按實際情況行使權力。並說現行法例批准針對部分緊急案件,可以不須申請搜查令直接搜查住處,「港區國安法亦是用相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