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天判決大不同 港警女兒藏毒撤告 女大生藏軟管判3個月
香港有位疑似港警親屬的女子在去年因藏有毒品而遭警方逮捕,結果控方律政司今天竟以「罪證不足」申請撤告,然而同天有位在示威遊行中藏有一條90公分長白色膠管的女大學生卻遭判入獄3個月,引起輿論撻伐。(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有位居住在警察宿舍的女子在去年因領取市價約200萬港幣(約新台幣774萬元)的毒品K他命而遭警方逮捕,結果控方港府律政司今天竟以「罪證不足」向香港初級刑事法院「屯門裁判法院」申請撤告,並在今天(5月28日)獲判許可,然而同天卻判1名在示威遊行中藏有一條90公分長白色膠管的女大學生入獄3個月,罪名是「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引起輿論撻伐。
綜合外媒報導,這名居住在香港已婚警察宿舍、父親據稱是警長的22歲高女,在2019年12月12日在當地郵局領取藏有約3公斤K他命的包裹,約市價774萬台幣,高女在領走包裹剛出郵局不久即遭香港警方逮捕;高女辯稱是一名不認識的男子要她去領,自己並不知道包裹裡面有什麼。
然而主管香港檢察機關的香港政府律政司卻以「證據不足」為由,向審理案件的屯門裁判法院申請撤告,屯門裁判法院一度不準,並要求律政司派人到庭解釋,昨日(5月27日)開庭時,控方仍聲稱「罪證不足,恐無法定罪」,強調沒有證據證明高女事前知道包裹內藏有毒品,且高女從中也無獲得任何利益,堅持要求撤告;審理此案的裁判官鄧少雄指出,「一個不知名的男子,叫一個22歲的女子去領包裹,但從中卻無任何利益,到底發生什麼事?」,他強調「若陪審團受到正確的引導,是很容易定罪的」,直言不認同現在撤告,但控方仍堅持要求撤告,最終鄧少雄也只能無奈同意撤告。
然而同天有位23歲張姓女大學生遭警方指控,在2019年9月21日一場示威活動中,在背包內被發現藏有一條90公分長白色膠管,因此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將她起訴;屯門裁判法院的審理裁判官雖認為張女只是持有而非攻擊人,但依法只能判處監禁式刑罰,最終依「認罪」減刑4分之1,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而律政司厚此薄彼的態度也引起香港網友撻伐,紛紛痛批「警察宿舍少女涉藏毒3公斤就撤訴?」、「我爸是黑警!販毒都不用怕!」、「果然是人治的香港啊」、「不要跟我說香港還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