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言論最高可判3年刑期! 瑞士通過修法將視為犯罪
2018/12/09 16: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歧視同性戀者未來將可能會吃上牢飯!瑞士國民院(National Council)以118同意票對上60反對票及5票棄權,通過修法,移交到聯邦院(Council of States)中修法,完成修法後歧視同志的言行恐被判處3年徒刑。
綜合外媒報導,「聯邦委員會」8月曾表示支持新法案推行,不過認為性別認同定義太模糊,建議別加入,但國民院仍相當堅持,9月25日以118張同意票將法案送至聯邦院審議。
《swissinfo》報導,3日聯邦院通過修法,未來恐同及歧視同志的言論將可依《刑法》第261條,判處最高3年刑期;推動瑞士《反歧視法》的國會議員何諾(Mathias Reynard)說:「在得知朋友曾遭遇言語和肢體的恐同暴力行為後,發現LGBT族群常受到仇恨言論和不友善的對待,且這些加害者並不會有任何懲罰,才決定提出法案。」
因多數議員認為性別認同定義太模糊,因此最後修法僅把恐同列為犯罪行為,並沒有將性別認同的歧視與仇恨行為納入,目前將恐同訂為犯罪的國家有法國、奧地利、荷蘭、丹麥等國,現在又再加入一個瑞士,這些國家對同志歧視已經不再視為單純的個人看法,而是將其列入刑事訴訟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