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法典 擬增離婚冷靜期、不再保留計劃生育
2018/08/27 23:3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27)日審議「民法典」草案,其中婚姻家庭編草案內容廣受討論,包括不再保留計畫生育的有關內容,還寫入為期1個月的「離婚冷靜期」。
中國媒體報導,「民法典」草案分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6部分,共1034條。其中,婚姻家庭編草案提出,「為適應中國人口形勢新變化」,不再保留計畫生育的有關內容。
香港《香港01》指出,先前已有不少外媒報導,中國政府正逐步朝全面開放生育政策邁進,以「自主生育」取代計畫生育。如果草案通過,推行超過40年的計畫生育政策,最快可能在2020年3月後成為歷史。
婚姻家庭編草案還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自相關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該草案也修改禁止結婚的相關內容,一方患有嚴重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若不如實告知,對方可以請求撤銷該婚姻;此外,增加婚姻無效的情形,包括偽造、變造、冒用證件等,以及完善離婚賠償制度等。
按照計畫,最後各分編草案會合併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2020年3月13屆全國人大3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