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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殺金正男2女表罪成立 須出庭為自己辯護

艾薩(左二)與段氏香(右一)遭法院判決謀殺罪名成立。(法新社)

艾薩(左二)與段氏香(右一)遭法院判決謀殺罪名成立。(法新社)

2018/08/16 15: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胞兄金正男去年2月遇襲身亡,此案引發全球關注。審判結果今日出爐,被控犯案的印尼女子艾薩(Siti Aisyah)、越南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今被法官宣判謀殺表面罪行成立,2人將出庭替自己辯護。

綜合外媒報導,金正男遇刺案在去年10月開庭審理,歷經10個月後結果出爐,法官在宣讀判詞後做出結論,被告的艾薩和段氏香表面罪名成立,依照當地法律程序,一旦被判罪成,被告就須出庭為自己辯護;反之則無罪釋放。

報導指出,若2人被判無罪,控方預料會提出上訴,2人將被送往移民局繼續關押,等待副檢察司在14天內進行上訴程序。因此無論結果如何,控、辯方都會提出上訴,屆時將進行另一階段的法律程序,意味著今日的判決結果只是其中一個過程。

去年2月13日,金正男入境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結果遭2名女子迅速地在金正男臉部抹上不明液體,雖然金正男立即找航警求助,但由於抹在他臉上是致命的VX神經毒劑,最終仍救不治身亡。2人起初落網時,稱自己以為在參加惡作劇節目,完全不知這是一場暗殺行動,也不知抹的物質有多致命,首次出庭亦強調自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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