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猴子自拍照還在爭議 美上訴法院:動物沒有著作權

2011年,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拿起英國攝影師史拉塔(David Slater)留下的相機自拍,這張笑面猴自拍照隨後在網路爆紅,但也引發版權糾紛。(美聯社)

2011年,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拿起英國攝影師史拉塔(David Slater)留下的相機自拍,這張笑面猴自拍照隨後在網路爆紅,但也引發版權糾紛。(美聯社)

2018/04/24 21: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印尼猴子自拍照引發的版權訴訟,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週一(23日)裁定,只有人類可以對侵害版權提出訴訟,意指猴子的自拍照沒版權。

綜合外媒報導,2011年,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拿起英國攝影師史拉塔(David Slater)留下的相機自拍,這張笑面猴自拍照隨後在網路爆紅,但也引發版權糾紛。史拉塔後來在出版的書籍中採用這張照片,引來動保團體「善待動物組織」(PETA)提出訴訟,稱納魯托享有照片版權,並建議由PETA擔任法定監護人管理其收益,以讓所有猴子受益。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週一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我們必須確定一隻猴子是否可以控告人類,是否能如同公司和公司因版權被侵權受損害要求賠償等。我們的結論是,這隻猴子以及所有動物,因為牠們不是人類,在版權法下缺乏法定地位。」

法院的裁定讓史拉塔可獲得相關訴訟費用,目前居住在英國的他說,這場官司讓他在經濟和情感上飽受傷害,他拒絕透露從這張照片獲益多少,但稱收入「低的令人尷尬」。

上訴法院法官比依(Carlos Bea)還說,動保組織PETA似乎把納魯托當作一枚旗子,來實現該組織的意識形態目標,直指PETA的訴訟瑣碎又沒有意義。

這個案件已在去年9月達成和解,史拉塔同意捐出未來照片盈利的25%,以保護印尼黑冠獼猴的棲息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