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務員配偶生產 爸爸有一個月有薪育嬰假
2018/03/14 16:26
[編譯羅綺/綜合報導]印尼政府昨(13)日宣布,若男性公務員的配偶生產,他得以申請一個月的有薪育嬰假。
2003年印尼的《人力法》規定,男性工作者在的配偶分娩後,得2天育嬰假;而女性有3個月的有薪育嬰假。許多人認為,僅兩天的育嬰假,爸爸根本無法給剛生產完的妻子心理上的支持,實際上也難以協助照顧嬰兒。
雅加達郵報報導,印尼國家僱用機構發言人里德旺(Mohammad Ridwan)表示,「育嬰假是政府為性別平權努力的一部分,讓男性也有時間照顧家人。」他強調,一個月的有薪育嬰假,不會扣到公務員的年假。
雅加達就業局負責人羅樓高(Syamsudin Lologau)表示,以往大多數爸爸會請五天假,現在他們有一整個月的時間可以學習照顧新生兒。
而台灣的部分,根據勞動部規定,男性勞工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在養育子女階段,可申請家庭照顧假最多7日(併入事假計算),以及育嬰留職停薪2年,至該子女滿3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