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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中國作家出版《洗腦的歷史》被判刑1年10月

中國江西作家傅志彬因撰寫、出版《洗腦的歷史》一書被控「非法經營罪」,昨天被判刑1月10個月。(圖擷取自「自由亞洲電台」)

中國江西作家傅志彬因撰寫、出版《洗腦的歷史》一書被控「非法經營罪」,昨天被判刑1月10個月。(圖擷取自「自由亞洲電台」)

2015/12/05 10: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還在搞文字獄?!中國江西作家傅志彬因撰寫、出版《洗腦的歷史》一書被控「非法經營罪」,昨天被判刑1月10個月、罰款15萬人民幣(約77萬台幣),傅在台灣出版的《洗腦的歷史》被北京當局認為歪曲共產黨歷史、抹黑中共領導人。

「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昨(4日)是中國憲法日,就在同一天,江西作家傅志彬因撰寫出版《洗腦的歷史》被控「非法經營罪」一審宣判,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認為在台灣出版的該書歪曲共產黨歷史、抹黑中共領導人,將他判處1月10個月、罰款77萬台幣,同案另3名被告吳薇、趙貞活、鄔新兵分別被判處1年5個月至6個月,並處罰金10萬(約51萬台幣)至8萬5000元(約44萬台幣)不等。

傅志彬聆聽判決後當庭提出上訴,他的律師張贊寧當庭抗議,表示當局以言論、思想論罪,判決不公正。報導指出,張贊寧踢爆,江西省國保(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曾發出一份偵查函給南昌市青山湖分局,內容提到「傅志彬在書中抹黑、歪曲共產黨歷史,否定共產黨建國執政的合法性,誣蔑中共在蘇俄的支持下建立並奪取政權,運用紅色恐怖洗腦術控制中國人民思想,對共產黨的第一代領導人毛澤東等極端侮辱、抹黑,影響十分惡劣。」偵查函並指示,案件要以「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

張贊寧解釋,所謂「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意指本來可以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卻以「非法經營罪」判決。曾閱讀該書的的南京自由媒體人孫林表示,《洗腦的歷史》一書講述共產黨對民眾「洗腦」的方式,中國《憲法》第35條所賦予公民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其實根本是不存在的。

今年51歲的傅志彬所撰寫的《洗腦的歷史》,2014年7月1日在台灣出版,去年9月,他在駕車前往重慶與書友聚會突中突然「被失蹤」,9月30日,家屬得知他已被警方以「非法經營罪」拘留,同年12月,傅志彬被依同一罪名正式逮捕,當局宣稱他在台灣出書,並在淘寶網上銷售1000餘本,銷售額9萬人民幣(約46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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