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沒自由 報導前還得先熟記14項規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的媒體言論自由受到嚴重箝制是舉世皆知,而近日更爆出有所謂「不能報導」的14項準則,就連要引述、轉載別家媒體的文章時,也要依循官方制定的「黑、白名單」才能進行。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因拒絕成為中國國安人員線人的《南都網》編輯李新,在走避到印度後親自露面,揭露中國媒體自由的黑暗面。
李新提到,中國媒體幾乎每天都會收到官方發布的宣傳指令,有些還會特別指示要「大力宣傳」,並指出他們的一舉一動常常要受到高層的限制,像是什麼題才不該刊登、什麼新聞不得評論,什麼內容必須刪除等,而各省媒體也都會衍生出更多配合方針,例如,當地有官員爆出貪汙醜聞,媒體就只能使用省宣傳部的新聞稿,另外,只要涉及到軍警方面的新聞也都不得自行採訪。
李新還談到所謂「不允許報導」的14條守則,分別有:
1.反對現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洩漏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有損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者,或者有危民族風俗、習慣的
5.危害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6.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叫唆犯罪的
8.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9.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的
10.虛假或未經證實的信息
11.從網路或境外媒體上收錄下來的境外節目
12.涉及有關部門明令禁止公開發布的信息
13.國家法律
14.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李新更補充,中國中央宣傳部有所謂的「黑、白名單」,在白名單中的媒體如新華社、央視、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才能轉載或發表當中的新聞內容,如果轉載白名單之外的媒體,就會被視為「違規」。
李新也回憶起2013年時被安全人員非法羈押的經過,他提到,當時對方不斷詢問他在印度與台灣人接觸的經過,要以此寫出文章,但必須要按照他們的意思來寫,如果他們認為有疑慮,就會對李新疲勞審訊,並要他罰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