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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佔中被控奪公民廣場 黃之鋒等人拒認罪

今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指控佔中領袖三人「參與非法集會」「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今日上午三人出庭,皆否認被指控的罪名。(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今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指控佔中領袖三人「參與非法集會」「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今日上午三人出庭,皆否認被指控的罪名。(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5/09/02 14: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佔中學運領袖黃之鋒等三人,因為去年9月帶領學生組織衝入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外廣場,今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指控三人「參與非法集會」、「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今日上午三人出庭,皆否認被指控的罪名,黃之鋒並稱:「公民有權進入公民廣場。」

去年9月26日晚間,香港學生在政府總部外面罷課集會時,一批學生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黃之鋒當時登高一呼「大家同我地一齊,進入公民廣場!」香港學生因此重奪公民廣場,揭開了佔中運動的序幕。

然時隔一年,學聯秘書長羅冠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前秘書長周永康被控「參與非法集會」,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則同時被控這兩項罪名。他們三人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均否認控罪,案件將在10月30日預審,每人需以500港元(約2000元台幣)作擔保。

法庭書記在庭上詢問黃之鋒是否承認「參與非法集會」罪時,黃表示「公民有權進入公民廣場」,隨即遭主任裁判官錢禮打斷,指法庭不是表達政見的地方,黃之鋒只需回答認或不認罪。出庭後,黃表示,他們的行為沒有破壞社會安寧。

周永康出庭後則指出,事件是政治起訴。如此直接簡單的案件,律政司花一年的時間才起訴,顯示案件荒謬,且背後涉及政治打壓。案件應歸咎政府,而非抗爭者。「我們無懼打壓,會毅然面對。」

此外,另有5名人士被控「普通襲擊罪」,分別為學生林淳軒(22歲)、徐子竣(17歲)、顏展豐(21歲)、設計師黃浩(35歲)及治療師周盷霆。他們被指控9月26至27日期間,在公民廣場、公眾入口、立法會大樓車輛通道及中信大廈外襲擊警員及保安員,但5人也均否認控罪,除周案外將於10月5日預審。

這起案件吸引大批媒體採訪,法庭内擠滿來聽審的市民。而在法院大樓外,有支持者舉著標語和黃色雨傘聲援︰「政治檢控可恥、支持學生,學生加油。」

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前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周永康。(資料照,記者吳柏軒攝)

前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周永康。(資料照,記者吳柏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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