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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約翰藍儂兇手 第8次假釋遭駁回

開槍打死約翰藍儂的兇手查普曼,服刑34年曾多次申請假釋出獄,日前委員會駁回第8次申請。(圖片擷取自《the guardian)

開槍打死約翰藍儂的兇手查普曼,服刑34年曾多次申請假釋出獄,日前委員會駁回第8次申請。(圖片擷取自《the guardian)

2014/08/23 23: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槍殺披頭四主唱約翰藍儂(John Lennon)的兇手查普曼(Mark Chapman)已在獄中服刑34年,多次申請假釋,日前委員會駁回第8次的假釋申請。

1980年12月8日,約翰藍儂正與妻子小野洋子散步回家,在紐約的公寓外,遭到查普曼槍殺身亡。查普曼犯案時僅25歲,遭判處終身監禁。

查普曼如今59歲,已在獄中服刑34年,他曾多次申請假釋,都遭到拒絕,日前評審會駁回第8次的假釋申請。評審會表示,查普曼的行為摧毀了一個家庭和深愛著藍儂的所有人。而藍儂的遺孀小野洋子曾反對查普曼假釋,她說兇手對她、或是其他家庭成員,都是潛在的危險,基於現實,要求兇手繼續待在鐵窗裡。

查普曼於2010年申請第6次假釋時,坦承已故的伊麗莎白泰勒 (Elizabeth Taylor)和強尼卡森(Johnny Carson)都在殺人名單中,會優先選擇藍儂,只因他住的地方不像其他人隱密,比較好下手,

此外,他在2012年的聽證會描述他開槍射殺藍儂的那一天。「他對我非常好,幫我在專輯上簽名,我帶著簽名專輯回家,向我妻子炫耀。」他說,「但一股力量驅使我開槍,否則我無法離開那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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