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使用集束彈 無差別轟炸濫殺平民
2014/07/22 19: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以色列國防軍於轟炸加薩走廊時,使用含有數千個「飛鏢彈」的集束炸彈,造成許多平民傷亡,遭人權團體指控違反戰爭法,不過已色列表示,使用集束彈一切符合戰爭法,但目前人權團體已指控以色列使用造成平民大量傷亡的大規模殺傷武器。
以色列所投放的集束彈中,含有數千個長約3公分的「鋼釘」狀的飛鏢彈(flechette),是一種大規模人員殺傷兵器,一發砲彈可在長約300公尺,寬約90公尺,相當於2個足球場大小範圍中造成傷亡,而在其中的所有人員將無一倖免。
以色列於2006年與黎巴嫩的戰爭中也曾使用類似武器,並涉嫌違反美國與以色列簽訂的集束武器使用限制協議,而以色列最高法院於2002年已表示該種武器的合法性,並於後續多場戰爭中使用,雖然以色列當局堅稱僅對敵方軍事陣地以及機場跑道等設施進行攻擊,但誤傷平民的事件不斷。
而除使用集束炸彈,以色列也涉嫌在2008年至2009年利用會造成大規模火災,被1980年通過的《聯合國常規武器公約》列為違禁武器的白磷彈違法攻擊人口稠密區,對於以色列諸多疑似違反戰爭法的行徑,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表示,以色列使用這些武器的行為就是戰爭罪行。
據了解,為嚇阻各國在戰爭時使用這種不人道武器,各國於2008年簽有《集束彈藥公約》(The Convention on Cluster Munitions,CCM),而目前以色列與美國仍拒絕簽署。